叉车安全操作规程
行车前检查:
(1)按规定项目、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,使之处十完好状态。
(2)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,严禁缺证、少证、
无证驾车。
行驶:
(3)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《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》和《安全生产守
则》
。
(4)
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,
(气压或制动的车辆,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
方可起步)
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。
(5)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
300
~
400
毫米,门架须后倾。
(6)叉车在运行时,不准任何人上下车,叉腿上严禁站人。
(7)
厂内插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。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,要注意上空有
无障碍物刮撞。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。
(8)厂内叉车工作时,起落必须平稳,如有必要须用绳子、索链封牢固。必须严格按
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,严禁超载。
(9)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
7
°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
,
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
脚制动器。
(10)
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,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。
(11)
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,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,货物不得偏斜,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。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
板内,防止掉落。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
挡驾驶员视线。
(12)
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,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。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,司机必
须离开驾驶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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